6月22日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、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印发《网络主播行为规范》的通知。其中提出,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,自觉摈弃低俗、庸俗、媚俗等低级趣味,自觉反对流量至上、畸形审美、“饭圈”乱象、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,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、有损网络文明、有悖网络道德、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。不得出现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炒作或者蓄意制造舆论“热点”等行为。(6月22日新京报网)
此前,相关部门对网络主播的行为要求较零散,不完整。此次印发《网络主播行为规范》,是首次对网络主播行为进行系统性、全面性规范,不仅包括网络主播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,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,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、理性表达、合理消费,等等,还列出网络主播不得出现的31条行为清单,为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划定了清晰的底线和红线。
出台细致的《行为规范》,显然是必须的。近年来,网络直播节目大量涌现,网络主播数量快速增长。然而,正如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士所说,在网络直播行业,法律意识淡薄,价值观念扭曲,传播低俗庸俗内容,散布虚假信息,诱导非理性消费和大额打赏,炒作炫富拜金,偷逃税,不负责任地炒作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,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……这些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,有的主播甚至多次出现问题,且屡教不改,严重扰乱行业秩序,影响行业健康发展,污染社会风气。
此次出台的《网络主播行为规范》,针对直播带货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、“饭圈”乱象等,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要求,还要求平台和经纪机构针对网络主播的不同违规行为,采取不同处理措施,包括强化警示和约束,封禁账号并纳入“黑名单”或“警示名单”,不许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再度开播,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也明确了主管部门、平台和经纪机构、行业协会在教育引导、监督管理、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的职责。这一规范,有利于提高网络主播队伍整体素质,规范行业秩序。
立规范还得提门槛。网络直播行业乱象丛生有两大原因:“野蛮生长”和门槛极低。正是后者造成主播素质良莠不齐。很多人认为,网络主播很赚钱、好赚钱,“坐着、躺着、玩着、嘻嘻哈哈着就把钱赚了”,因此涌入者众,且不愿离开。近年来,相关部门出台《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》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以及此次出台的《网络主播行为规范》等,只是在逐渐解决“野蛮生长”的问题。
如今,该行业“野蛮生长”的状况大有缓解,提高准入门槛则是当务之急。有识之士早就建议,鉴于网络主播工作内容几乎包罗万象,远超传统广播电视媒体的内容范围,让网络主播通过教育培训获取资格,持证上岗,这有利于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,形成正确的核心价值观,具备一定的对于正确舆论导向的认知能力,从而树立良好形象,有效把控自己的直播行为。另外,目前网络主播的监管部门也较多,大家都在管,却没有一个监管主体,建立联动机制或确定一个监管主体,也是目前要做的。
尽管网络主播是一种新职业、新业态,出于保就业、促创业的目的,相关部门不能管得太多、管得过死,但提高准入门槛,有利于优胜劣汰,让该行业不再无序竞争甚至恶意竞争,这才是真正保就业、促创业。随着这个行业越做越大,提高准入门槛也是适应行业不断发展、法规不断完善的大势,这是促使行业走向健康、可持续发展的保证。(何勇海)